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内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国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党组织处理规定、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二十三条 党的政治局、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委员会总,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委员会总必须从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处是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委员会总负责召集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处的工作。党的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委员会决定,军事委员会实行负责制。每届委员会产生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委员会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为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法,对本党的成员起约束作用,其性质如国家的“”,要求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守执行。法律依据:《中国党党章》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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