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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生服务期间主要工作内容 法律问题

来源:适趣游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事物受理。接受街道民政办交办的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及其他民政对象的调查复核工作,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救助、大病救助的审查工作,并将调查、复核、审查的结果及时上报。2、款物发放。接受街道民政办委托的临时救济救灾款物、危房改造补助款及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等民政对象的慰问金、补助金等款物的发放,并将发放手续及时上报。3、业务指导。经街道民政授权,对社区的城镇低保、救灾救济、优抚优待、基层组织建设、残疾人等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居民自治工作进行指导、监促。4、为民服务。端正作风、深入实际,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态度和蔼、礼貌周到、文明服务,杜绝一切扯皮、拖拉、不文明现象,严防因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满意的事发生。5、接待来信来访。认真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接待登记、政策解释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上门走访调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当日反馈给街道民政办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3日内答复给群众。6、协助管理,协助街道民政办管理公益性公墓的日常事务,办理死亡登记手续。7、上报资料。根据街道民政办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民政对象统计数据,发放款物的基础台帐、低保户和困难户的.申报及调查资料;及时上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的结果;及时提供各类民政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民生服务期满计算工龄, 支教期间也可以计算工龄,也算教龄, 要看你今后从事的工作,前期工作算工龄,教龄都是可以的。社区服务期满后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服务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计生(对口单位为计生局,负责计划生育、实住人口登记);2、民政(对口单位为民政局,负责高龄补助、低保、残疾人救助、留守儿童、伤残退役军人等);3、卫生(对口单位为爱卫办,主要负责管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卫生);4、劳动保障(对口单位为就业局、社保局,主要为负责4050人员补助、五七工、新农合的办理并提供合法就业岗位);5、医保(对口单位为医保局,社保局,主要负责办理病退、医疗救助和社区医保的缴费);6、党建宣传(对口单位为组织部、宣传部,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优秀居民入党、管理退休党员并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7、综治(对口单位为安监局、消防队、信访局,负责排查管区内居民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有居民上访需配合信访部门摸底,了解情况);8、统计(对口单位为统计局,负责摸底社区内各类统计工作如商铺、华侨、健身场所、教育机构等);9、武装(对口单位为武装部,主要负责招募民兵预备队及每年的征兵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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